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 发布时间:2018-11-09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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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泽州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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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阅览服务为免费服务。

2、年满16岁(含)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自助上机。未成年读者请在法定监护人带领下按规定上网阅览。

3、每位读者每次在服务台刷卡登记后可上机2小时,2小时后自动下线(系统提示时请及时保存个人文件),如机位已满或需继续使用,请到管理员处等候分配,刷卡上机。

4、读者自带电脑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可免费利用本馆提供的无线网络。

5、进入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及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上机者应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自觉维护上机秩序。

6、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下载文献进行任何商业化使用。

7、请勿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扰乱正常秩序的活动。

8、请勿使用非正常手段登录本馆计算机,利用本馆计算机信息网络。

9、未经允许,请勿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信息网络功能及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10、请勿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1、请勿私自改变本馆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连接方式。

12、请勿运行网络或单机游戏;勿访问娱乐视频网站;勿浏览色情、低俗网页内容等。

13、请注意保护个人数据安全。下载或编辑的资料请及时保存在自己的存储设备或邮箱中。不要存储在计算机中,以防计算机还原造成数据丢失。

14、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

15、请注意保护个人上网密码等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

16、请勿运行、播放读者自带移动存储设备内与我馆提供资源无关的内容。

17、残障读者凭残疾证优先利用本馆计算机。

无线上网

本馆无线网络全覆盖,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无线网络账号:泽州县文旅局

密码whg303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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